第四百七十四章围巾
过了很久,郑佳怡才回话:“去死!”
我哈哈大笑,把手机装回口袋。王狗子凑巧从屋里出来,见我这么开心,便问:“怎么,踩着狗屎了?”
我顺路在他脚背上踩了一下,然后点头,说:“踩着了。”
王狗子不解其意,莫名其妙的看着我,哼了哼,说:“神经病,踩我干什么?不看你年纪大,就揍你了!”
日子,在忙碌中很快就过去了。眨眼间,两周时间,像水一样从人生这条大河中淌过。这段日子里,我利用各种奇蛊尸体,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,为方九量身打造了一只极为特殊的本命蛊。
这只蛊的基础很高,毕竟是以各类奇蛊尸体打造的。它的属性偏金和木,同时赋予两种属性,是我如今的极限。换做以前,一种属性便顶天了。金擅攻,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防守力量。它坚不可摧,值得信赖。而木力,则有助于生长,虽然这两种属性在五行理论中有些相克,但对蛊虫来说,却并不存在所谓的克制。
最让我自豪的是,它属于天地人鬼神中的鬼蛊。鬼蛊是所有蛊虫中,最奇特的一种。它类似于神蛊,没有非常明显和固定的形状,只不过鬼蛊用来攻击实体,神蛊用来攻击精神而已。
这只鬼蛊最大的特点是,它并非隐藏在黑暗中,而是藏在方九的血液里。从某种角度上来说,它也可以被看作血蛊。因为它的成长和施展,都需要血液来支撑。之所以如此,是受到那位老探花养蛊人的启发。
我一直在思考,什么样的蛊虫,才最适合保护人?方九的天赋虽然不错,但性子不够果断,遇到突发事件,反应可能会跟不上。如果他想保护别人,那么最好的方法不是动,而是不动。
对一个反应慢的人来说,不动自然会比动更快。而想做到这一点,就只有从他自身来想办法。我所培育的这只鬼蛊,藏在血液之中,它的力量非常微弱,可一旦暴露在空气中,只要有足够的蛊力支撑,便可以迅速形成一片具备强大柔韧性和防御力的金色幕布。
如果敌人的力量,是消耗型的,且不能瞬间攻破这层防御,便会被黏住。金幕中的木力会吸收敌方的力量,转化为营养来支撑自己的存在,从而减少养蛊人的损耗。这一点,是受妖王的星火妖术启发。
而鬼蛊的本体,藏在血液中,如此一来,方九的血液只要没流光,鬼蛊就不会死。哪怕金幕被击破,也可以快速再生,甚至在理论上,它可以分化成无数个。当然了,基于养蛊人自身的力量,一旦分散过多,防御力也会下降很多。
关于这一点,是我无论如何,都没办法解决的。这是整个世界共同制定的规则,非人力可破。我已经把自己所有的知识和能力,全部融入这只鬼蛊当中。它也许不是我所培育的蛊虫中最强大的,但却拥有极高的成长性。相信只要方九能够坚定不移的走下去,总有一天,他会因为这只鬼蛊而受到瞩目。
毕竟,这是我尽全力培育出来的良心之作。
方九对这只鬼蛊非常满意,可以说,这已经超出他的预料。原本在他的想象中,自己的本命蛊,或许可以是一只真正的成年蛊虫,甚至是巫毒蛊级别?毕竟,有我这么一位厉害师父,最最重要的是,有一位非常非常非常厉害的师公。
可方九从没想过,自己会有一只接近于奇蛊的本命蛊。
惊喜,大大的惊喜,为此,他接连给我磕了好几个响头。如果不及时拉起来,恐怕地上都得磕出个深坑。
这只鬼蛊目前还很弱小,处于幼生期,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培养。我没有小气,把一些奇蛊尸体磨成粉末,搭配各种材料培育成富含极高营养的蛊毒送给方九。有这些东西在,他的本命蛊可以成长的很快。
至于其它的奇蛊尸体,都被我扔给了本命蛊。这家伙如今也到了成年的关键时期,需要更多的营养来支撑。我虽然在意方九这个弟子,却也不会“厚彼失此”。只有我强大起来,他才会获得更多的资源和保护,这就是为什么某位领导人曾说,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,然后带动其他人也富起来。
很多人觉得,这是一句空话,认为现在富人越来越富,穷人越来越穷。可他们从没想过,自己真的很穷吗?是不是比起七十年代,八十年代的生活更差?或许有人会说,那是因为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,时间点改变了。可时间,永远都不能给生活带来改变,真正可以改变生活的,始终是人。如果没有那部分富人带动经济发展,普通老百姓的生活,又怎么能进步?
蛊术也是一样,我这个做师父的如果不够强大,方九又怎么变强?我不懂的事情,他就更没机会懂。我做不到的事情,他也很难做到。所以资源的倾斜,无法避免。
当然了,这样的话,我是不会说出来的,因为我相信,方九不需要这些解释。他认为我好,那就是好,认为我坏,我也会认。当师父,何必那么多花花肠子,东想西想。和做人一样,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好就行了。
这两周来,除了给方九忙活本命蛊的事情,道派那边,也终于传来消息。他们找到关于蛊妖的下落,但对方似乎有高手在旁,踪迹很快消失了。而发现消息的高手,也被人打伤。现在道派正围拢在那边,逐渐缩小包围圈,打算把蛊妖给逼出来。
我心里一沉,踪迹的消失,与妖王有关吗?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道派没死人,这是不幸中的万幸。
我抽空给姥爷打了个电话,一来询问他现在的情况,二来问问是否和我一起过年。姥爷接了电话,说忙的不可开交,这个年恐怕不能和我一起过了。至于忙什么,他只说有关于那两个养蛊人组织,其它的事情,一概不提。
我有些郁闷,知道他怕我会参与其中,才故意不说。不过,姥爷也保证不会出现什么危险,我这才放下心来。
而后没几天,郑佳怡给我打来电话,说她已经到了城市里,问我后面该怎么走。我一拍大腿,怎么把这姑娘给忘了,难怪武锋这几天寸步不离,像幽魂似的跟着我,却一句话也不说。
我连忙让方九赶紧去买点酒菜,说来也惭愧,这几天事情太多,以至于什么年货都没准备。
随后,我带着武锋开车去了火车站,在那里见到了郑佳怡。她看到我们,很是高兴的挥手。我们俩下了车走过去,武锋伸手将她的行李箱接过来。郑佳怡犹豫了一下,最终没有拒绝武锋的好意。我笑了笑,说:“也不提前几天打电话,万一我这两天不在家怎么办?”
“那就露宿街头呗。”郑佳怡说。
“小心被人拐跑了。”
“要你管!对了,还有礼物忘记拿出来了。”郑佳怡说着,把自己的双肩包取下来打开,然后掏出一条火红色的大围巾。
我笑了一声,伸出手要去接,正要说谢谢,却见郑佳怡直接把围巾挂在武锋脖子上,然后左右看看,点头说:“还好,挺合适的,不枉费我磨的手都掉皮了。”
武锋有些意外的看着她,忽然眨着眼睛,转过头去。看他那激动又泛红的眼眶,就知道这老男人又到了动情处。我眼巴巴的看着郑佳怡,问:“我的呢?”
郑佳怡瞥我一眼,哼了哼,说:“风吹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