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章 服从者
“年轻人,你很聪明,我认为你的第三个条件要价应该不是很大。呵呵,你总是这样,把最容易最简单的留在最后,复杂困难的放在前面。”心情轻松的巫彭笑出了声。
“请大国师给磐石寨委派几名祭司。”天浩神情庄重地说:“磐石寨需要神灵的庇佑,需要风调雨顺的好年景,需要平平安安不受外族的威胁……所有这一切,都需要行巫者的帮助。”
这是天浩庞大计划的一部分。
随着磐石寨规模不断扩大,人口增加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只会日益复杂。目前寨子里的行巫者只有巫行父子加上天浩三个人,他自己同时还要身兼头领一职。重叠的职权在小规模村寨里很管用,可随着治下人口越来越多,各种事务繁杂,天浩根本顾不上行使自己的巫者职能。
巫者能做的事情很多。其中最重要的一项,就是教育。
寨子里的孩童必须接受教育。从最基础的文字开始,到中、后期的综合课程,其中包括动植物基础概念、气候观察、农作物栽培、畜类驯养等等……知识的传播手段大多为口授,在地上画图和泥版教学互为辅助。品学兼优的学生将被挑选出来,成为新的行巫者人选。除此而外,他们日常最重要的学习项目,就是与神灵沟通。
巫行教过天浩如何与神灵交流。
神灵很多,不止一位。他们掌管着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,从天空中闪亮慑人的雷电,到脚下卑微的蚂蚁,从你耳边抚过的风,到每天排出体外的粪便,所有的一切在冥冥中都有神灵掌管。天神、大神、地神、多能之神、诡诈之神、丰收之神、黑暗之神……在天浩看来,这其实是蛮荒时代人类对自然界诸多现象无法理解,只能以神灵作为解释的神秘主义起源。自己这种文明时代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的“智者”不应该,也绝不可能被迷惑。
一切神秘主义都是牛鬼蛇神。
打倒巫婆神汉,用科学手段破除迷信。
这口号是如此熟悉,经历时光打磨仍是贯彻人心。就像脑子混沌的时候狠狠冲着自己大腿上用锥子刺进去,再喝下一大杯不加糖和牛奶的浓咖啡,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。
很多事情,自己明白是一回事,实际面对又是另一回事。
磐石寨需要巫者,只有这样才能让远在雷角城和黑角城的统治者安心。毕竟距离这两座城市太远了,天浩在连续多次征战中表现出优秀的统治者能力。磐石寨里也许没人嫉妒,却保不准会遭到来自上层人物的猜忌。天浩很愿意接受来自雷角城委派祭司的监督,真心诚意。
何况詹建华临死的时候说过:这个世界上有神灵存在。
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?
天浩百思不得其解。
他觉得这是濒死之人在最后关头不顾一切为了活命故意制造的虚幻。可在潜意识当中,他对此充满了怀疑。
天浩不想从詹建华口中得到答案。那个人很狡猾,慎密的心思处处都设置了陷阱。如果不是自己掌握先机给他安排了那样一个剧目,坦诚相对的结果肯定是自己死得莫名其妙……毕竟,詹建华对这个野蛮的世界比自己更加了解,谁也不知道他的过往,不知道他真正活了多久。
“没问题。”老国师毫不掩饰眼睛里透射出对这个年轻人的欣赏。看得出来,天浩没有被权力迷惑,他知道分寸,懂得尊卑。这种有能力有脑子又懂得进退,随时随地摆正位置的下级官员最受统治者宠爱。他们非但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,也愿意为上面的人分忧。
“现在说说鹿族人的纺织机吧!”三个条件在巫彭看来其实没什么大不了,没有超过他的底线,甚至远远高于想象中应该给予天浩的奖励。
懂得天高地厚的人很值得拉拢,尤其这还是一个脑子灵活,花样百出的家伙。
区区一个鹿庆东在巫彭看来根本不算什么。只要能够得到鹿族人的技术,就算砍下一百个王子的脑袋,在巫彭眼里也就是一句话,简单无奇。
天浩从怀里拿出一张卷起的兽皮,当着牛伟邦与巫彭的面徐徐展开。
简化版本的珍妮纺纱机与历史上的那台机器区别不大。同样是依靠轮轴转动牵引棉纱,将棉线在旋转的纺锭上集中。作为简化版本,天浩删除了原型机上八个纺锭的一半,只留下四个。
为了得到权力,鹿庆西宁愿拿出任何东西作为交换。他并不认为鹿族的纺织技术能对自己有所帮助。第一次带着左所寨头领福全前往磐石寨,身份被识破的时候,为了活命,鹿庆西把鹿族的机密当做交换筹码,对天浩一一言明。
鹿族的织机有五个纺锭,只要机械基础构造大体相同,多一个少一个其实并不重要。天浩不会拿出完美的织机版本,任何时候都要给自己留条后路。牛族在鹿族内部派驻了大量密探,两相印证,如果自己拿出来的织机图纸综合效能超高,非但不会得到来自牛族高层的赏赐,反而会给自己惹来麻烦。
巫彭对鹿族技术的渴求已经不是一天两天。他自己也在不断潜心钻研。当即拿过兽皮,随手往火堆里塞了几块木柴,把光线调亮,弯着腰,带着说不出的满足与期待,仔细看着兽皮上的那些构图线条。
“真是奇思妙想,真正是不可思议!”老国师不断发出赞叹:“看这儿,这个齿轮的作用非常大,它起到连接上下两个轮轴的作用。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对织机进行改良,但谁也没有想到在这个位置加上一颗齿轮……还有这儿,把横放在纺锭变成垂直竖立,就能节省空间,在机架上安装更多的纺锭。”
这张图纸是真的,不可能作伪。
经验丰富的巫彭很快判明了这一点。视线依依不舍离开图纸的时候,他脸上的笑意比之前越发浓密,对天浩的欣赏与器重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。
“你这个狡猾的小家伙,怪不得你愿意把这次的战功分给其他人。”老国师心情大悦,他探出上身,伸手在天浩肩膀上用力拍了一下,感慨且快慰地发出长叹:“从我师父的师父开始,多少年了,我们一直想要得到鹿族的纺织技术,直到今天才真正变成现实……阿浩,跟这个比起来,你刚才说的那三个条件不值一提。这样吧!我做主,你、广胜,还有建平,你们这次都能得到姓氏。”
……
离开族长府邸,回到押运鹿族战俘人员的临时驻地,气氛顿时变得一片欢腾。
建平身上的伤势尚未痊愈,却并不影响正常活动。他激动得难以自持,手里拿着部落族长签发的姓氏认可文书,用贪婪的目光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,这才松开右手,以巨大的力量将五指深深插入头发深处,一把一把用力揪着。与自残没什么区别的动作拽着头皮产生痛觉,这使他脑子变得清醒,反复确认自己没有做梦。
广胜低头注视着手里展开的姓氏证明文件,两条胳膊在微微颤抖。他强迫着自己控制力道,不会因为过于激动用力将这张珍贵的兽皮撕成两半。
姓氏,这是所有北方蛮族中、下级成员为之追求的东西。宁愿挨饿,宁愿放弃尊严,宁愿向神灵献上至亲骨肉,乃至自己的生命,只为了在名字前面加上一个姓。
谁也不知道这种古老的习俗起源于什么时候。蛮族的姓氏不多,几乎都是以部族之名赐予。当然也有自创姓氏的例子,那相当于从原有部族中脱离,另外创建一个新的族群。
广涛快乐得像个未成年儿童。他抱住父亲广胜的胳膊,笑得合不拢嘴:“阿爹,我有姓了,咱们有姓了。哈哈哈哈……从今天起,我的名字叫做牛广涛。”
周围是无数双羡慕的眼睛。护卫、士兵、仆从……包括被绳子牢牢捆住,前后连接关进木头围栏里的鹿族战俘,纷纷露出渴求的神情,憧憬的目光,无比强烈的期盼。
那意味着一跃冲天。
意味着从此以后不再是普通人。
意味着真正成为了部落里的贵族。
“扑通!”
突然,建平像风一样冲到天浩面前,丝毫不顾剧烈动作可能挣裂腰腿上正在愈合的伤口,重重跪了下去。
“我牛建平在此发誓:从今往后,漳浦寨上下以牛天浩为尊,永世不变。如违此誓,必遭千刀万剐,神灵永远不会接受我的灵魂。”
这些话他说得掷地有声,庄重果决的神情不容置疑。
广胜带着广涛面朝天浩并排跪下。他在心里不断咒骂建平,这个混蛋平时看起来粗鲁野蛮就像一块木头,谁知道关键时候脑子居然如此灵活。发誓效忠的确是发自内心,可这家伙选择的时机太好了,速度飞快,抢在自己前面。
不过一点可以确定,像建平这种自视甚高的人不会随随便便下跪。真正能令他做到这一点,必须是心悦诚服,彻底服从。
天浩没有制止两位寨子头领的效忠。他安静地站着,没有流露出傲慢或优越感,只有说不出的冷肃,以及威严。
这是通行于蛮族之间的重要仪式。
这种时候不需要自谦。那只会让人认为你能力不足,无法承担效忠者寄予的厚望。
周围,跪下去的人更多了。
先是零零散散,很快就变得成群结队。天浩站在数百名跪拜者正中,坦然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崇拜与敬意。这一幕是如此壮观,又极其罕见,就连附近围观的人也被感染,有种忍不住想要参与进来,对这个陌生年轻人跪拜的冲动。
“我会带着你们过上更好的日子。能吃饱,能穿暖,所有人都是这样。”
清朗的话音顿时在跪拜者中引起共鸣。
他们跳起来,以平生达到的最大音量喧嚣欢呼,抬脚踩着节奏,这是战士出征时特有的祭祀舞步,据说是战神所创。双手拍打着肩膀和肚皮,“嘭嘭啪啪”的撞击与脚步配合,以天浩为核心开始转圈,发出充满男性荷尔蒙的号子,喜悦、自豪、尊敬……一张张朴实黝黑的面孔构成群体性舞蹈一部分。他们从小在巫师祭司的指导下学会这种舞,跳过很多次,即便是不同城寨的居民之间仍然保有默契。力量感十足,成为这个野蛮时代最真实的写照。
崇拜神灵。
舞蹈。
野蛮血腥的活人祭祀。
一切都是时间所造就。
我们生活在地球上。
我们是人类。
龙的后裔。
……
建平的效忠绝对不是嘴上说说那么随便。思维概念彻底改变之后,他真正成为了天浩的手下。
天浩没有要求漳浦寨与磐石寨合并。但作为对自己效忠的分寨,漳浦寨现在与磐石寨属于共同利益集团。建平非常执拗地一直把他送到磐石寨,这才眉开眼笑带着手下护卫转身向北,返回自己的寨子。
对于年轻头领制订的规矩,他和广胜现在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。
只要遵守,那么一切都能商量。
回到家,巨大的喜悦笼罩着四兄妹。
天峰一时间很难接受这个事实。他缓缓坐在地板上,脸上充满了震惊,在狂喜中不断变换颜色,一直喃喃自语:“我有姓了……我现在有姓了……”
天狂的反应是放声咆哮,炸雷般的嗓音传出屋外很远:“我现在是牛天狂,老子姓牛!”
他现在浑身充满了干劲儿,很想找个人打一架,以暴力方式释放激动。
天霜像牛皮糖一样黏在天浩身边:“三哥真了不起,三哥让咱们全家都有了姓。”
伸出手,轻轻抚过没有血缘关系妹妹的头发,天浩微笑着仔细端详她那张仍显稚嫩的脸:“记住三哥的话,认真洗脸,按时洗澡,不准再吃虱子。三哥会帮你找一户好人家嫁过去,舒舒服服,快快乐乐过一辈子。”